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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不是既要报送A表, 又要报送问答表?
现金股利指的是以现金的形式分派给企业股东的股利,是最普遍的股利分派方式,也是投资者比较喜欢的一种方式。那么发放现金股利时,如何做会计分录?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1、经股东大会等类似的机构决议,分配给企业股东、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2、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时: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发放现金股利的优点1、现金股利可以让企业股东和投资者获得现金收入,以增强其投资能力;2、现金股利的发放可以改善企业的长短期资金结构,及时调整运营的资金链。发放现金股利的缺点如果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本身的资金或现金较少,但又因为发展业务的需要而追加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发放现金股利会加重企业本身的财务压力,甚至导致其偿债能力下降。发放现金股利的主要原因1、如企业有公开增发证券的需求,证券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前三年累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净利润不得少于前三年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2、发放现金股利可以更好地保持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回馈现金给股东们,股东们会更喜欢;3、目前证监会要求刚申报的IPO明确现金股利的政策,并且需要明确现金分红的计划。无形资产分期付款会计分录怎么做?
问:小规模纳税人,已经享受资金账簿印花税减半的优惠,是否可以叠加享受财税〔2019〕13号文件的优惠政策? 答:根据《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三、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发票冲红和发票作废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促销商品时,为吸引更多的顾客,一般会采取商业折扣的销售策略。对于商业折扣,应计入什么科目核算?商业折扣计入哪个科目?商业折扣不计入科目。商业折扣是直接按照折扣后的金额入账,即不用对折扣金额进行特殊的处理,只要入账时不包括这部分的金额即可。商业折扣,是企业为了促销而在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即净额)确定收入。商业折扣,又称“折扣销售”,是指实际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将价目单中的报价打一个折扣后提供给客户,这个折扣就叫商业折扣。商业折扣通常以百分数明列出来的,如5%、10%的形式表示出来,买方只需按照标明价格的百分比付款即可。商业折扣通常作为促销的手段,目的是扩大销路,增加销量。一般情况下,商业折扣都直接从商品价目单价格中扣减,购买单位应付的货款和销售单位所应收的货款,都根据直接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来计算。因此,商业折扣对企业的会计记录没有影响。商业折扣的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出售专利技术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每日财税要闻】1.四部门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对跨境电商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自10月1日起执行。2.10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中,会计人需要关注的是:个人所得税法改革时间点、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等。 3.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于春生在上海就税务部门落实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情况开展督导调研。于春生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实而又实、细而又细推进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落地见效,平稳有序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驰而不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以上信息来源:、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实务技巧】1.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是否有延长弥补亏损时间的规定?根据《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2.企业2016年度从个人手中购进货物,当时未取得发票,当年主动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销售货物的个人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现在是否可以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第二十条规定,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该企业2016年度发生的真实支出,凭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以上信息来源: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小海鸥 个税新政10月起实施,工薪族受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