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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发票并支付货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数电票和税控发票是共用一个开票额度吗?【回答】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但需注意的是:发票总额度扣除方式与环节不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在发票开具时扣除,扣除的是已实际开具发票的金额;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在发票领用时扣除,扣除的是发票领用的单张最高开票限额与发票领用份数之积。更多推荐: 电子税务局如何新申请、延期、作废或缴销外经证?
填报继续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答案】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条件需要扣除年度内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在扣除年度取得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学历教育,是否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扣48个月?
公司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区别?【答案】没有严格意义上法律效力大小的区别,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盖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印章均有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围大小不同,导致人们以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广的使用范围,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领用数量如何核定?
近期减税降费政策密集落地,很多财务人员面对眼花缭乱的新政无从下手。为了让大家清晰掌握一系列的政策要点,我们给大家整理了2022年1-3月重要税收优惠政策,需要的小伙伴马上来收藏备用吧!类别文件号文件名政策期限政策要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税务总局 公告2022年第2号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2年2月28日起施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三、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一、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二、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政策解读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在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中扣减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一、符合、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二、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文由正保会计网校老师整理,转载请注明。想了解优惠政策更多内容,请关注课程,带你掌握2022年优惠新政策,为实际工作提供帮助,相关推荐: 通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