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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报废固定资产净损益会计分录怎么做?

自治区财政厅 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18]35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税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管理,保障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8〕13号)有关要求,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 2018年11月26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管理,保障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区行政区域内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负责本级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工作。经自治区级(含自治区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由自治区财政厅、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 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 )进行资格认定。 经市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由所在市财政局、税务局进行资格认定。 经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由所在县(区、市)财政局、税务局进行资格认定。 第四条 经认定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第五条 申请免税资格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第六条 申请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2);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的管理制度; (三)非营利组织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四)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年度专项报告,包括报告内容应涵盖上一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薪酬制度、工作人员整体平均工资薪金水平、重要人员工资薪金信息(至少包括工资薪金水平排名前10的人员)、工资福利占总支出比例(见附件3); (五)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六)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上一年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事业发展情况或非营利活动的材料; (七)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需提供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材料及本条第(四)项规定的申请当年的材料,不需提供本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材料。 第七条 经自治区级(含自治区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的申请材料由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受理、初审。初审合格的,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将相关材料移交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审核通过的,自治区财政厅与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联合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经市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的申请材料由市级税务主管部门受理、初审。初审合格的,市级税务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移交市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的,市财政局与市级税务主管部门联合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经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的申请材料由县级税务主管部门受理、初审。初审合格的,县级税务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移交县(市、区)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的,县(市、区)财政局与县级税务主管部门联合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非营利组织提交的申请材料由各级主管税务部门负责存档。 第八条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原则上每年办理一次。申请免税资格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部门报送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相应材料。 第九条 财政、税务部门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联合审核后于每年4月30日前予以公布;市、县级财政、税务部门的公布文件须报自治区级财政、税务部门备案。 第十条 非营利组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可按照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部门报告;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部门应当予以追缴。 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注销时,剩余财产处置违反本通知第五条第五项规定的,主管税务部门应追缴其应纳企业所得税款。 非营利组织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相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开核算,划分不清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十一条 主管税务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已认定的非营利组织不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免税条件的,应当及时报告认定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财政、税务部门,由其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由认定部门取消其免税资格。 第十二条 财政、税务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已认定的非营利组织的监督检查和税务检查力度,在监督检查或税务检查中,发现已认定的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由认定机关取消其免税资格: (一)登记管理机关在后续管理中发现非营利组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二)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三)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部门评定的C级或D级的; (四)通过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和服务活动,变相转移、隐匿、分配该组织财产的; (五)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六)从事非法政治活动的。 因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自其被取消资格的次年起一年内不再受理该组织的认定申请;因上述第(六)项规定的情形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将不再受理该组织的认定申请。 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其存在取消免税优惠资格情形的当年起予以追缴。 第十三条 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自申请年度起计算。 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按照初次申请免税优惠资格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税务局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宁财(税)发〔2017〕358 号)同时废止。 附件: 责任编辑:qzz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实名办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企业一般在采购商品、销售货物的过程中都会发生运输费用支出,如果是销售商品的运费,则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如果是购买材料的运费则计入原材料科目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怎么做?运费的会计分录销售商品支付运费的会计分录借:销售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购买材料运费计入材料成本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代垫运费的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贷:银行存款收回代垫运费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是什么?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此外,在有销售折扣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销售费用是什么?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销售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银行存款是什么?银行存款是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银行存款是资产性质的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公司被收购收到款项会计分录是什么?

哪些增值税电子发票可以作为抵扣进项的抵扣凭证?

物业费是使用人委托物业对其区域内的公用设施、绿化、卫生等进行日常维护、修缮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对于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如何写会计分录?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的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确认税金减免为营业外收入: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什么?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该账户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且期末无余额。什么是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亦称“营业外收益”,指的是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当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营业外收入在“利润”或“利润或亏损”账户核算,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需单独列示。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款项应及时入账,不准留作小家当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也可在该账户下按各种不同的收入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营业外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贷方表示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收入额,借方表示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经结转后该账户期末无余额。会计实务_会计分录内容详解第二百一十三页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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