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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车辆租赁收入发票税率计算
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北京市的信用卡办卡量锐减5成。与此相对,办会员卡的人却增加了不少。究其原因,商家为了抵御日益严重的金融危机,推出了各类过 冬 会员卡消费项目。而一向花钱大方的消费者也是见便宜就捡,统统把提前消费的信用卡换成了能打折或积分的会员卡。针对这一现象,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专家日前为记者分析指出,会员卡营销方式不同,其财税处理也不同,商家在推出会员服务的同时,对此要特别留意。 这位专家告诉记者,按照企业服务类型的不同,采用会员卡营销,一般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比如,饭店会员卡,主要要缴营业税和所得税;商尝超市属于商贸企业,需要缴纳的除了营业税和所得税外,还会涉及增值税。一般来说,目前,社会上主流的会员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 入门卡 ,即拥有了会员卡便有了消费该公司推出项目的权利,而在消费具体项目时,则要另外付费。一类是 积分或打折卡 ,这类卡主要是以消费金额累计积分,达到一定分值后可以享受一定的折扣,或者是出示会员卡即可打折。 入门卡 的财税处理 关于 入门卡 ,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高档美容院推出的会员卡服务,专家以此为例为我们讲解了相关的涉税政策。首先,营业税方面,按照营业税税收有关政策,美容院这种以会员制为主、提供美容服务的对外服务形式,应按服务业税目来征税。其次,如果美容院在提供服务的同时卖了化妆品,根据、税务总局《》(财税〔1994〕26号)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所说的 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 ,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对美容院来说,在年度护肤品的销售额与美容服务的营业额合计中,护肤品的销售额超过50%,美容服务的营业额不到50%,则美容院主要从事的业务是销售货物,就要对混合销售的行为缴纳增值税。反之,则是以美容服务业务为主,不需要就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只需缴纳营业税。 积分或打折卡 的财税处理 随着经济大环境的不景气和人们消费水平的下降,现在我们去商场和超市购物,在付款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出示可以享受一定折扣的积分卡或会员卡。对此,专家表示,这类 积分或打折卡 实质上是一种商业折扣。 据介绍,会计上,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因而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税法上,按照《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的解释,销售货物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金额。由此可见,会计与税法对商业折扣的定义是一致的,其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也相同。由于商场和超市属于商贸企业,因此在增值税的处理上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折扣销售,即按照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发票,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额;二是销售折扣,即将未折扣前的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同一份发票上。这两种做法均符合现行流转税、所得税处理及会计处理的规定。实务处理中,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 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会员卡 税务处理提示 尽管会员制是金融危机下很多商家选择的一种营销方式,但专家也特别提示,除了上述财税处理问题外,企业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类情形的处理: 1.会员卡费发生退回时的处理。根据《》(国税发〔1995〕76号)的规定,对俱乐部、交易所或类似的会员制经济、文化、体育组织,在会员入会时收取的会员费、席位费、资格保证金和其他类似费用,如果在会员退会时予以退还,并且账务上直接冲减退还当期的营业收入,在计算缴纳营业税时可以从当期的营业额中减除。 2.跨年度会员收入的确认。在实际经营中,部分企业会销售一些有时间跨度的会员卡,并且发票在收款时一次性开具所有金额。对于此类情况,专家表示,按照会计与税务一致的原则,企业出售有一定时间跨度的会员卡的收入,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分别确认当年收入,并不受发票开具的影响。比如,企业一次性开具了5年的服务费发票,但收入上也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分别确认。 3.预收款项的处理。为了进一步栓住客户,不少商家在推出会员卡服务的时候,会预付一部分服务费用。对于这部分收入,专家表示,按照《、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预收款、预付款、预存费用、预收定金等,下同),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 也就是说,预收款项的收入确认时间会计和税务上是一致的。 责任编辑:冠 再谈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中国印刷行业的影响
对于一些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年末时,需要向股东们分配利润,也就是所谓的分红,一般可以通过本年利润等科目处理,那么相关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年末股东分配利润的会计分录1、所得税的缴纳借:所得税费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具体是:计提时:借:所得税贷:应交税费--所得税)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等结转时: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费2、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税后利润的10%)和任意盈余公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计算)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如有优先股。应在“任意盈余公积”前分配股利4、分配股利(根据董事会决议)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贷:应付股利5、结转利润分配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应付股利6、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借: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什么是本年利润?本年利润是一个汇总类账户,是指企业某个会计年度净利润或净亏损,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它是由企业利润组成内容计算确定的,是企业从公历年1月份至12月份逐步累计而形成的一个动态指标。本年利润的计算公式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股份回购是什么意思?
化工产品出口的问题,可能各位会计人接触的少之又少,要么是在进出口的医药行业工作,要么就是在进出口的工业企业工作,如果对这部分知识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一下吧!化工产品出口还可以享受退税吗?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自2010年7月15日起,部分钢材,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取消出口退税。磷酸二钙属于上述文件附件中《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里的产品,因此,出口不再退税了。出口退税会计应该怎么做账?1、销售收入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2、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贷:库存商品3、不可退税部分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4、出口退税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应收出口退税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以上就是有关化工产品出口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公司生产的多种产品应该怎么设置会计科目?
怎样确定率在工作中有关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确定问题往往会困扰很多人,而且在市面上流传着众多的纷乱复杂的方法,比如:按照开发票决定,什么时候发票什么时候交增值税,遇到不开发票的收入甚至就不交税了;按照收入确认的时点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确认收入就交税,不管是不是已开票;按照是否已收取款项为判断纳税义务发生与否的标准,不论是否开发票或者收入有没有确认。这些方法在现实中被普遍使用的原因是什么呢?主要是为了便利,或者也和税务机关的判断以及征管有一定的关系。但我要说,这些方法严格来说全部都是错误的! 怎么判断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 1.《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另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是:发生应税行为!如果你没有发生应税行为,开票就可能属于 虚开发票 ,而这个 发生应税行为 不必须是已经发生,如果是根据合同规定即将发生或者未来确定会发生也可以算是 发生应收行为 ,比如: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如果你对这个简洁的定义还有异议,认为它不足以确定实际工作中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那么我们还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文件来具体地确定各种情况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有关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具体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3.销售应税服务、不动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5)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另,按照财税【2017】58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时,不产生纳税义务,但需要在机构所在地预缴税款。划重点:是机构所在地不是项目所在地。 我们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并不直接依据发票开具、收入确认、款项收取的时间,而是要认真区分情况来确定。对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如果确定的方法,以上的内容几乎实现了全覆盖。虽然有点复杂,但如果掌握了这些内容,对于准确掌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想要掌握更多的纳税筹划的方法吗?赶快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吧!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责任编辑:大毛 免费视频: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填报指导